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的相关规定,公司亏损时,股东原则上不需要承担公司的债务。公司作为独立法人,以其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。具体到股东的责任,根据公司类型不同而有所区别:
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;
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。
这意味着股东的责任仅限于其对公司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,超出该范围则无需对公司债务承担个人责任。需要注意的是,如果股东存在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的行为,则可能需要承担连带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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